关于医生多点执业的文件
为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维护医疗秩序及医师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应运而生。
法律依据
根据《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多点执业:
- 医师需具有副高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
- 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需与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 从事的执业类别及范围应与第一执业地点一致。
- 执业类别与范围必须在拟聘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 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 在第一执业地点完成诊疗任务,且不担任行政职务。
- 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其他条件。
医师能否多点执业
医师须满足以下条件:从事同一执业范围满五年,且多点执业的机构级别遵循上级到下级的原则,且执业机构不超过三个。新政策允许已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主执业机构所在省进行多点备案,并不限制备案机构数量,但公立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不可多点备案。
执业助理医师也被允许在主执业机构的县级行政区内进行多点备案,扩大了医师的合法执业空间和自由度。
医师多点执业申请流程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申请审核表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 聘用合同(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 拟聘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投诉联系
如有问题,请致电: 0418-7735336。
结论
通过允许多点执业,国家旨在缓解医疗资源不均等问题,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同时也推动了医师的职业发展和收入的提升。